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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及案例分析(一)
作者:高雅 日期:2013-10-18 21:16:39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变化

第四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假设及质量要求

第五节  小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

第一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客观上要求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小企业发展新特征,又能够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新需求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准则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简化核算。  

财政部会计司于2010年年初将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列入工作计划。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鼓励提前执行。同时废止财政部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

4.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

第二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从业人员的规定

(二)营业收入的规定

(三)资产总额的规定

具体规定参看教材第一章

需要注意的是:

1.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下限条件、且不同时满足上限条件的为小型企业。

2. 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上限条件为中型企业。不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下限条件为微型企业。

3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型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要求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大中型企业原则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符合小企业的判定条件,需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等。由于上述企业的会计信息存在信息公开的需求,因此需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需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集团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因此,集团内的小企业也要执行和集团公司相同的《企业会计准则》。换言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只适用于个别会计报表,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已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需要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需要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小企业;

2.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需要注意的是:

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完全符合小企业的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不能同时执行两种会计制度。

但下列情况除外: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待财政部做出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三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变化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简化会计科目

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较少。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90个一级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共设置五类科目:

1.资产类;

2.负债类;

3.所有者权益类;

4.成本类

5.损益类;

(二)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企业规模特点,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

原则:尽量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一致;

弱化会计业务的执业判断,强调业务的实际发生。例如,收入的判断。

简化资产的核算,取消资产减值的确认及计量。

(三)简化报表体系

兼顾报表使用者决策和编报的成本效益原则。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四)消除会计与税法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框架结构、计价方法、核算原则等都充分考虑了税务部门和银行等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部分会计要素核算与计价方法完全采取税法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资产方面

1. 资产核算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2. 长期债券投资按照成本(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3. 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5.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是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6.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7.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二)负债方面
1.对小企业的负债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2.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3. 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

4.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三)所有者权益法方面
所有者权益法方面,新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四)收入方面
收入方面,新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收入确认的时点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确认时点基本一致。

(五)财务报表方面
1.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2.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3.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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